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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禁-未滿18歲勿打開) 要看內褲 得扒開屁屁⋯名醫評辣妹不起訴

(18禁-未滿18歲勿打開) 要看內褲 得扒開屁屁⋯名醫評辣妹不起訴



〔自由時報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林姓女子去年到菲律賓長灘島旅遊,因下半身僅穿「一條線」比基尼而被偷拍,菲國媒體報導後,導致辣照在網路上瘋傳,消息傳回台灣後,曾上「醫師好辣」節目的婦產科名醫鄭丞傑在臉書粉專留言影射,指「想要看到女生的內褲,得扒開她的屁股」,被跟風起鬨的網友稱是「神註解」,林女氣得對鄭及網友提告妨害名譽;但台北地檢署認定不構成,昨將鄭丞傑等人不起訴。



檢方調查,菲國媒體「詢問者報」報導,去年10月9日,一名來自台灣的女遊客穿了一套白色細線比基尼,隔日再換上類似剪裁的紅色比基尼。當局發現網路上流傳的照片後,派員到旅館將該名女遊客及其男友帶回警局,並依禁止遊客拍攝及展示「淫穢」照片等規定,開罰2500披索(約新台幣1478元)。



外媒報導曝光後,林女穿著「一條線」比基尼的火辣畫面,以及她與男友的護照也被刊出,消息傳回台灣後,各大媒體及網友們紛紛引用菲媒報導大肆評論,林女不滿媒體及網友跟著起鬨,導致她與男友的身分曝光,憤而對有追蹤此事件的媒體、臉書版主及網友,分別提出刑、民事告訴。



曾上過「醫師好辣」節目的婦產科名醫鄭丞傑,也透過臉書粉專評論林女穿「一條線」比基尼一事,並下註解暗諷指「小時候想要看到女生的屁股,得扒開她的內褲,現在的男生想要看到女生的內褲,得扒開她的屁股」;相關比喻還被網友稱讚是「神註解」。



林女不滿出國玩被偷拍,回國後還要面對輿論,氣得對鄭丞傑、在鄭丞傑臉書粉專留言的網友,提出妨害名譽告訴。另對轉發菲媒報導的郭姓記者提告違反個資法。



檢方︰客觀事實評論
檢方認為,鄭丞傑及網友只是針對媒體報導的客觀事實進行評論,且引用媒體報導的照片時,也有後製遮掩臉部及隱私部位;至於台媒引用菲媒報導時,有遮掩林女的照片及護照個資,因而認定3人的罪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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