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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禁-- 勿打開) 夫控妻外遇同事摸頭撫背辯「推拿」 法官採信判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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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 記者陳宏睿/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市林姓女子與許姓男子各有婚姻,林女丈夫接獲許妻的LINE截圖,指控許與林女有婚外情,許妻還在截圖留言「半夜出門你都沒察覺嗎」,林女丈夫蒐證發現,林女與許在去年5月間,相約出遊大坑地震公園,期間許還撫摸林女的頭髮、背部,林女丈夫據此求償百萬,許辯稱,只是幫林女「推拿」。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林女丈夫提供的簡訊、錄影,都屬「正常社交範圍」,駁回林女丈夫訴請,判二人免賠。



判決書指出,林姓女子與許姓男子都各自有婚姻,二人都是台中郵局的員工,但林女丈夫在去年間接獲許妻提供的LINE截圖,截圖是林女與許的對話內容,許妻還在對話旁標註「我老公對我坦承白天跟你老婆約會吃飯,他們在外以夫妻相稱」、「他們白天約會,夜晚趁你睡覺時守護在對方身邊」、「白天、晚上相約,半夜出門你都沒察覺有異狀嗎?」等語。



林女丈夫擔心妻子外遇,委人蒐證,發現林女與許在去年5月24日相約一同出遊大坑地震公園,過程中許還撫摸林女的頭髮、手肘、背部,林女丈夫拍下後提出損害賠償告訴,向妻子、許二人求償100萬。



林女、許二人在案件審理時辯稱,通訊軟體的截圖都是一般正常對話,沒有任何親密語言的交流,另外,林女、許二人也不否認二人有一起前往大坑地震公園的停車場,有摸頭髮、手肘、背部的動作,但許辯稱,林女當天有中暑,因此他幫林女「簡易推拿」,順手幫林女整理下頭髮,時間非常短暫,沒有侵害林女丈夫的配偶權。



台中地院審理時認為,林女、許的通訊軟體截圖,無法看出二人有超越已婚人士與異性交往的對話內容,另外許妻在截圖上的標註,屬於個人意見,且許妻已與許離婚,不能排除許妻將截圖內容寄給林女丈夫,是因離婚不順而挾怨報復的可能性,另外林女、許在公園內的行為,都屬於正常的社交行為,與一般男女親密交往之肉體碰觸有別,難以認定二人有侵害林女丈夫的配偶權,判二人免賠,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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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沒的.....XD 推女郎私拍」

(18禁-未滿18歲切勿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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