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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禁-- 勿打開) 小號演奏家曾猥褻少女 這次性侵女性朋友遭判刑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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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圖片與新聞無關

聯合報 / 記者蕭雅娟/台北即時報導

小號演奏家鄭鍇2019年間帶著酒醉的女性朋友投宿旅店,原本打算乘機性交但過程中女方痛醒大呼不要,鄭遭拒絕後仍執意性交得逞。士林地院日前審結,依照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2月徒刑,因曾摸胸猥褻少女獲緩刑,這次不再給予緩刑機會。



判決指出,2019年5月1日晚間,和被害女子、其他友人,先後在中山區碧海山莊、松山區星聚點復興店等處飲酒聚會,隔天凌晨2時許,陪同女方搭計程車離開,見到女方酒醉不省人事,直接帶人入住南京西路一家旅店,在房間內以生殖器插入陰道方式性侵,過程中女方痛醒,伸手推鄭表示「不要」,但鄭不顧女方拒絕反對,強行以生殖器插入陰道強制性交。



合議庭審酌,鄭和被害女子是普通朋友關係,卻犯強制性交,造成被害女子身心不可磨滅創傷,全案在起訴前被害女子因故身亡,事後鄭和家屬以100萬元達成調解。



由於鄭在2013年間,曾對旗下教學的13歲少女猥褻,從背後撩起內衣,伸出雙手包覆少女胸部猥褻,直到少女喊「好了吧?」才罷手,犯了對未滿14歲女子猥褻罪,遭台北地院判處6月徒刑,緩刑3年。



合議庭考量,鄭曾因妨害性自主件判決確定,且曾給予緩刑機會,但未記取教訓,僅為一己私慾再犯,趁被害人酒醉帶到旅店,又在被害人警醒拒絕強行性交,惡性重大,難認情堪憫恕,無從緩刑。可上訴。

網絡圖片與新聞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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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沒的.....XD  裸演奏 〜演奏會・июみ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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