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保健資訊] 孩發展遲緩 非父母過錯

孩發展遲緩 非父母過錯

孩發展遲緩 非父母過錯

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主任梁孫源表示,小孩發展遲緩大部分並非父母之過,不要背罪於身,應把握三歲前的黃金期,陪孩子一起治療成長。

梁孫源表示,有的家長無法接受孩子發展遲緩,鬱鬱寡歡,如此一來,讓孩子隨時感受到壓力,處在不安的環境中,發展遲緩的情況雪上加霜。

梁孫源表示,目前六歲前的兒童,約有百分之八發展遲緩,除了極少數是父母忽略所致,多數的原因並非父母所造成。在發展遲緩兒童之中,有少數是孩子內向而不願說話,也是俗話說的「大隻雞慢啼」,長大了就好,但大部分確有遲緩問題,最好在三歲的黃金期前治療,而在六歲前治療也還有不錯的效果。

梁孫源主任表示,一歲半的孩子應能叫「爸」、「媽」等簡單單字,二歲的孩子應該可以說「喝水水」、「媽媽開」、「爸爸抱」等簡單句子,如果沒有,建議家長向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諮詢,若確實有發展遲緩也才能及早發現並接受早期療育。

台灣新生報

TOP

發新話題
最近訪問的版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