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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怪] 引發玉山火災 NCC專委喬建中近傳高升

引發玉山火災 NCC專委喬建中近傳高升

有關係就沒關係?國家通訊委員會(NCC)專門委員喬建中5月間引發玉山大火,引來全民撻伐,NCC第一時間宣稱將其調離現職,但遭內部員工爆料,根本虛晃一招,喬建中不只占法務室的缺,並以支援名義協助祕書室業務,近日還將高升主委室,事發後不只沒懲處,從頭到尾也都留在原職,NCC極盡偏袒。

玉山國家公園八通關杜鵑營地附近5月16日發生森林大火,罪魁禍首是NCC專門委員喬建中,他不僅在雙北三級警戒後跑去玩,知道釀出大禍後,還在登山社團淡定回應「是我踢倒爐火」、「趕快下雨就好」,事不關己模樣引發全民公憤,也讓NCC被逼著出來面對。

NCC第一時間表示,案件已經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偵辦,法律究責部分尊重司法調查,也會調整喬建中職務。強調對於員工假日私人活動造成社會不安與影響,深致歉意,喬建中也表示願意負起後續法律責任,不會逃避。

不過有NCC內部員工爆料,NCC對外的這些說詞都是推託之詞,因為喬建中不只占了法務處的缺,還以「支援」名義協助祕書室業務,近日又傳出要高升主委室,再以主委室的角色支援法務處,等於用一堆占缺、支援的障眼法在護短,真相是從未實質調離原職。

NCC發言人翁柏宗證實,喬建中原職是法務處11職等專門委員,調離現職至會本部擔任同職等簡任視察,繼續支援祕書室,由於案件目前已在司法偵查程序中,所以將靜候調查,也會視司法程序及懲戒程序之進展,後續依法作適當處置。

懲處方面,翁柏宗說,在5月24日就以喬建中觸犯《森林法》案件之行為,已符合《公務員懲戒法》第二條第二款「非執行職務之違法行為,致嚴重損害政府之信譽」,以同法第24條第一項規定,主動將喬建中函送監察院。

這名員工直言,NCC諸多業務未來都將畫入數位發展部,組改前人心惶惶,但高層擺明偏袒喬建中,才會幫其量身訂做一連串「假調動」,給他即便出事都沒事的特殊待遇,看在多數員工眼中只能用羨慕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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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係就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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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救了有關西就是沒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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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色對了就什麼都對了阿
這個政府這個黨最會搞關係跟做樣子
只要抱對大腿犯什麼錯都會被原諒還會高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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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好像不管到哪都會看到這種不公。
但換個角度來想,人家上輩子做的好,有這福運。咱們也沒羨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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