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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禁-- 勿打開) 夫外遇同校師遭活逮 妻暴怒「在我床上做」求償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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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圖片與內文無關

聯合報 / 記者王怡蓁/新北即時報導

新北市一名賴姓男老師與同校的劉姓女老師發生婚外情,賴男的李姓妻子回家時,意外發現臥室被上鎖,房內還傳來兩人大叫:「怎麼辦?」,婚外情才曝光。李女與賴男對質,暴怒質問:「為什麼都在我床上做?不去旅館?」賴男稱,那也是他的床,兩人一年後離婚。李女向劉女提告求償50萬元。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劉女要賠30萬確定。



李女指出,她與賴男結婚8年,賴男跟劉女是同一所國中的老師。2018年9月間,她下班6點回到家,卻發現臥室上鎖,裡頭傳來賴男跟劉女大叫:「怎麼辦?」



李女當晚質問賴男是否出軌,賴男坦承與劉女發生婚外情,且有多次性行為。李女崩潰追問:「帶回家幾次、為什麼都在我床上做?」等語,賴男表示大概兩、三次,還說那也是他的床。賴男後來寫下字條,載明分別在12、13日都在床上做愛,20日帶劉女回家過夜。



李女隔天也與劉女電話對質,劉女表示確實對賴男有好感,也知道他已婚。李女怒批:「妳是老師欸,有念過民法跟刑法吧?難道不知道犯法嗎?」劉女回應只是通識課上過,對於法條不清楚。面對李女質問,她避重就輕回應,但並沒有否認,更稱不是她一個人的錯。



不過在後續審理時,劉女僅承認到賴男家中一次,更稱當天沒有發生性行為,其他李女指控的時間,她在生理期,不可能發生性行為,也沒有到對方家中。



不過,新北地院審理時,調閱兩人的差勤記錄及教室日誌,認為劉女均無法證明她沒有去過賴男家中。且在李女分別與兩人錄音對話的內容中,可以判斷,賴男與劉女確實曾發生婚外情。



合議庭認為,劉女破壞李女的婚姻及配偶權,導致李女非常痛苦,審酌後,認為劉女要賠償李女30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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