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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禁-- 勿打開) 開導朋友失戀的女兒 詢問想不想做愛及佔有

(18禁-- 勿打開) 開導朋友失戀的女兒 詢問想不想做愛及佔有



網絡圖片與內文無關

聯合報 / 記者白錫鏗/台中即時報導

女大學生小蘋(化名)與男友分手,致心情不佳,出國的媽媽請友人胡男代為開導,未料胡男趁機性騷擾,並帶她返家性侵未遂,一審依強制性交未遂將他判刑1年10月;另依違反性騷擾將他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胡男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合議庭認定上訴無理由,予以駁回。強制性交未遂這部分,可上訴。



二審開庭時,胡男否認犯行,辯稱「我不承認性騷擾、性侵,根本都沒有這些事實,是因為友人說她女兒剛跟男朋友分手,心情難過,請我安撫她,所以我就安撫她,我有跟小蘋去豆漿店,因為她說還沒有吃早餐、肚子餓,但是我沒有摸她,也沒有不小心碰到她,我在豆漿店只有安撫、拍拍她的肩膀,叫她不要哭了。之後去友人租屋處,因為她說感冒不舒服想要睡一下,我說我有感冒藥,妳吃了可以去我家休息一下。我搞不清楚她為什麼要告我」。法官不採信,予以判刑。



判決書指出,胡男是小蘋母親的朋友,小蘋與男友分手心情不佳,因小蘋的母親不在國內,遂請胡男開導小蘋,胡2019年12月28日與小蘋相約在豆漿店內,坐在小蘋左側,乘她傾訴感情問題不及抗拒之際,以右手碰觸她的胸部,她誤認胡是無心碰觸,遂不以為意,然胡又以右手觸碰她大腿內側及下體,她驚覺有異乃以手揮開,胡旋即抽手。



同日上午10時,胡騎機車載小蘋離開店家,途中因她感冒身體不適,遂載她前往藥局買藥,再將她載回他的住處,以雙手抱住她頭部強吻嘴巴,小蘋將他推開後,他進而將她撲倒在床,小蘋旋即以手推拒及以腳抵抗,他始停止動作。



但小蘋躺回床上休息時,胡男竟又強行將她壓制在床上,並伸手欲脫手褲子、衣服,經被害人奮力抵抗並哭泣,他始起身放棄,隨後並質她「所以你不想跟我做愛?」,她回稱「我不想」,胡回以「對不起,但是我喜歡你,想佔有你」等語。經被害人報警處理。



合議庭審酌,胡的犯罪動機、目的是為逞個人私慾,即對被害人性騷擾及強制性交未遂行為,不尊重她身體自主權利及心裡感受,犯後砌詞否認犯行,無有愧色,致被害人身心受有創傷,迄今未與被害人和解及賠償損害,予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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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Soldier 於 2022-3-26 12:4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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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沒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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