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123
發新話題
打印

(18禁-- 勿打開) 夜店妹遭男房仲硬上 要求賠償200萬只拿到2萬...告了!

(18禁-- 勿打開) 夜店妹遭男房仲硬上 要求賠償200萬只拿到2萬...告了!



網絡圖片與內文無關

自由時報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一名女子2019年在夜店被江姓男房仲搭訕,相約外出飲酒,沒想到江男竟趁她微醺護送回家之際,脫褲硬上。兩人事後進行和解,女子要求200萬元賠償金,但年收入300萬元的江男只願給2萬元,氣得女子堅持提起妨害性自主告訴,高等法院日前判江男3年6月刑。



女子外貌姣好,生性活潑,2019年在夜店飲酒玩樂時,被江男搭訕,雙方互留聯絡方式。而後,江男約女子及其他朋友外出飲酒,見女子不勝酒力微醺,便自告奮勇要搭計程車送搭她回家。



江男護送女子上樓,嚷著:「我想進去睡!」女子怒斥:「吃屎!」未料,鑰匙才插入門鎖轉開時,江男就把她推進房間強吻,並脫下褲子性侵,完全不顧女子尖叫:「不要,給我滾」。



女子見無法用言語遏止,決定手腳並用反抗,瘋狂打、踹江男的身體,江男被毆到痛醒,才結束性侵,悻悻然離去。



餘悸猶存的女子趕緊傳訊給友人,但她覺得遭到性侵是很羞恥的事情,只好說「我剛剛差點被性侵」,友人看到訊息後,趕緊詢問發生什麼事情,她才娓娓道來。



隔日,女子不知所措,但心情沮喪,越想越不甘心,打電話痛罵江男,沒想到江男竟以「我喝醉了,倒在路邊,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等語回覆,試圖規避性侵責任,氣得女子要求他出面說清楚。



兩人一見面,女子不好的感受又出現,覺得噁心,大罵:「人渣」;江男則表達歉意,希望能和解。女子要求200萬元,但年收入300萬元的江男不願支付鉅額賠償金,只匯了2萬元,女子憤而前往報警驗傷,並要江男不要再和她聯絡。



江男否認性侵,強調兩人是性交易,原本談妥價金為2萬元,豈料,女子事後竟要求200萬元,疑遭到仙人跳。



高院調閱監視器、對話紀錄、證人證詞後,認為女子感到害怕與恐懼,呈現遭受創傷後的反應,因而認定江男的性交易辯詞不可採信,其犯行應屬妨害性自主。



高院指出,江男無視女子一再明確制止其侵犯行為,執意性侵,不尊重對方的性自主決定權與人格權益,行徑惡劣;犯後又辯稱是性交易,甚至指稱遭到仙人跳,毫無悔意,犯後態度欠佳。



高院審酌江男的犯罪動機、手段、未婚、從事房地產仲介工作、年收入約300萬元、須扶養父母等生活狀況,決定判處3年6月徒刑,可上訴。

網絡圖片與內文無關







TOP

「有的沒的.....XD 不動産屋ソ女子社員」



(18禁-未滿18歲切勿回覆)

本帖隱藏的內容需要回復才可以瀏覽

TOP

感謝大大的提供分享

TOP

感謝大大的分享

TOP

感謝大大無私的分享

TOP

good good good good good

TOP

感謝大大無私的分享

TOP

感謝大大的分享

TOP

謝謝大大無私分享
感恩

TOP

謝謝大大無私地分享無私地貢獻

TOP

感謝大大的分享

TOP

謝大大無私地分享如此精彩的內容

TOP

感謝大大的辛苦分享

感謝大大的辛苦分享

TOP

感謝大大的分享,感謝你!~~

TOP

感謝大大的分享

TOP

回復 2# Soldier 的帖子

感謝大大的分享。

TOP

感謝大大的分享

TOP

感謝大大的分享

TOP

感謝大大的分享

TOP

謝大大無私地

TOP

 46 123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