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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失智人瑞當國民法官 蔡政府的司改荒謬劇

失智人瑞當國民法官 蔡政府的司改荒謬劇


101歲張姓婦人從去年至今三度收到桃園地院通知擔任國民法官,家屬跟法院反應也無效,不知道失智的母親要如何擔任國民法官。圖/讀者提供

「國民法官」是蔡政府司法改革的最大賣點,如今卻發生法院挑選百歲失智人瑞當國民法官的離譜情況,且其家人兩度向法院反映仍無效,事件曝光後,桃園地方法院與司法院先是互推責任,桃園地院還堅稱做法沒有違誤,讓蔡政府的司法大戲瞬間宛如黑色喜劇。

蔡英文總統上任前認為司法公信不彰,是因法院判決脫離人民法律情感,角逐大位時提出的司法改革主張就是讓人民參與審判,耗費許多人力、物力的全國司法國是會議大戲,最後推出連向來支持綠營的司改團體都有意見的國民參審制,司法院更是砸重金宣傳、模擬國民法官法庭劇。

但國民法官的相關規定及實務運作如今卻顯得漏洞百出;先前已有法界人士質疑,實際上路後的案件,能否如模擬法庭在短短幾天內作出判決、國民法官是否會受職業法官指導影響,此次爆出百歲失智婦人都可能成為國民法官候選人凸顯的問題,更讓人憂心未來國民法官成員組成。

我國憲法雖規定法官是終身職,但依《法官法》第77條,法官年滿70歲,「應停止辦理審判案件,得從事研究、調解或其他司法行政工作」。實務上,法官、檢察官一旦年滿70歲,就不再從事審理、偵查案件。但在國民法官法中卻只規定年滿23歲,且在地方法院轄區內居住4個月以上,沒有年齡天花板限制。

換句話說,未來在國民法官審理的案件上,可能看到80、90歲甚至上百歲的人瑞國民法官,甚至有失智症但沒有病識感者被挑中當國民法官,搭配不到60歲的職業法官,案件的被告、被害人家屬將作何感想?

百歲失智婦人自去年被通知成為國民法官候選人,其女兒先後寄掛號信、親自致電法院,都只想表達母親不適合擔任國民法官,但法院視若無睹、甚至連聽電話了解狀況的意願都沒有,展現的是法院人員高高在上的衙門心態。

等到事件曝光後,桃園地院指稱相關程序都是依司法院所訂的國民法官法規定而為,雖同意現行程序有可檢討之處,但仍堅持先前作為沒有違法或不當,還把相關責任甩鍋給司法院。

一連串的反應,在在映照出平常司法院跟各法院宣稱所謂的「司法為民」、「友善司法」是多麼可笑,現實狀況是,民眾有事反應卻被法院拒於千里之外,事件後爆發後法院遭質疑,不見檢討內部處理流程與人員心態、還堅持法院絕對沒錯。

司法院的反應的也不遑多讓,先稱名冊都是地方政府提供、繼而質疑桃園地院的審核小組功能不彰;官方發布的新聞稿中承認百歲婦人的女兒在母親被列入國民法官複選名冊後,就向法院申告母親已年屆101歲,且居住在安養院;也提及國民法官法第16條規範精神,民眾如符合拒絕參與審判的事由(如年滿70歲以上),且依法拒絕參與審判,有不參與審判的權利。

但充滿矛盾的是,司法院新聞稿還持續宣稱百歲失智人瑞並沒有法定不得擔任國民法官的情形,所以仍然被列在複選名冊內,才會持續接到通知。

司法院規定,候選國民法官若年滿70歲以上,或有重大疾病致執行國民法官職務顯有困難者,得依法辭任。但依現行法律規定,需待法院對候選國民法官發送「選任期日通知」後,即第三次名冊做成,才能依法辭任。換句話說,司法院的規定,即使早知某人不適任,還是要走完程序才能辭任,一點都不在乎過程中對民眾造成的困擾。

從司法院跟桃園地院相互甩鍋作為,到最後低調承認,現有規定有改善、優化之處,正是凸顯司法明知有錯、卻死不認錯的長年陋習。

百歲失智人瑞可能當選國民法官,真是蔡政府司改大戲中,既真實又驚悚的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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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笑的笑話就是司法改革
一堆恐龍法官就算了
現在還發生這種事
真的是笑掉人大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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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才是陰謀喔!!!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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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笑的是這麼爛還連任X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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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容易被媒體帶風向
這種國民法官制度
也許並不適合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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