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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禁-- 勿打開) 女網友和人夫約會偷情7次 要賠元配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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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 林宛諭

彰化縣一名人夫從交友軟體認識高雄葉姓女網友,兩人在高雄及鹿港共約會偷情7次,並在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人夫妻子賴女發現丈夫外遇,憤而提告,向葉女求償60萬元,但葉女全盤否認有和人夫交往,辯稱應是人夫與妻串通要詐騙她,不過彰化地方法院仍以葉女侵害賴女配偶權,判賠30萬元。



判決書指出,賴女與丈夫結婚16年,去年初發現家中常有半夜打來的未出聲電話,或是不明女子打來詢問丈夫是否在家,即懷疑丈夫外遇,丈夫被逼問後,坦承他在2020年8月間在交友軟體認識葉女,兩人相談甚歡後,用line先視訊,確認對方長相,9月與10月即相約高雄見面二次,並到汽車旅館偷情,發生性關係。



人夫說,後來葉女還托他買彰化名產寄到高雄,兩人密集的在2020年11月、12月耶誕節、去年1月都約到高雄汽車旅館偷情,去年2月人夫則約葉女到彰化鹿港汽車旅館偷情,3月兩人又相約到屏東玩。



賴女憤而對葉女提告,認為葉女已破壞她的婚姻,造成她精神痛苦,認為其配偶權被侵害,向葉女求償60萬元。



但葉女卻全盤否認有和人夫以男女朋友相稱,也否認有發生性行為,甚至聲稱她住高雄,沒到過彰化,認為是賴女夫婦串通好,要以提告方式向她詐財。



不過法官根據葉女和人夫的line對話及臉書的訊息對話,認為兩人的確發生婚外情,葉女第一次和人夫約會時雖不知男方已婚,但人夫說,葉女後來看到他的臉書得知他已婚,他也向葉女承認已婚,但兩人仍繼續約會偷情,因此法官仍依葉女已侵害賴女配偶權,判賠償精神慰撫金3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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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沒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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