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稗官野史] 古代時候的「奼女」超齡不嫁人會被罰款

古代時候的「奼女」超齡不嫁人會被罰款

  古代女子大門不出﹐二門不邁﹐那才是真正的「奼女」。按今天男女婚戀的「純自然」狀態﹐如果沒有家國的干預豈不是要老死閨中﹖
  在古代男婚女嫁不僅關乎人們的生理需求和社會穩定﹐更關乎人口的繁衍和家國的持續發展。既然是家和國的大事﹐男婚女嫁就不僅僅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了。而且「媒妁」不僅僅是來自民間。適齡男女婚姻大事﹐在周代就屬官方議程﹐國家專門設置了管理男婚女嫁的職官。《周禮》中說﹕「媒氏﹐掌萬民之判。」「判」就是「半」﹐媒氏主合其半﹐讓男女成為夫婦。這也許真起了「示範」作用﹐不然到了三國時期也不會把「媒官」設到交趾、九真等邊疆地區。據史料記載元朝的「媒互人」甚至由政府任命發執照﹐儼然就像今天婚介所的老闆。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歷代以媒人牽線、家長包辦促成男女成婚的方式是主流。但男女婚嫁既然是家國大事﹐政府也就往往會進行干預﹐出些「奇招」。「奇招」有哪些呢﹖一是制定法令。越王勾踐命令男子二十歲而娶﹐女子十五歲而嫁﹔宋仁宗時期讓男子十五歲而娶﹐女子十三歲而嫁﹔明太祖規定男子十六歲而娶﹐女子十四歲而嫁﹔按《大清通律》﹐男方十六歲而娶﹐女方十四歲嫁人。二是處罰。到了法定年齡不嫁人的女子﹐那是要罰款﹐譬如﹐漢朝孝惠帝時﹐誰家要有女兒十五歲以上至三十歲還沒有嫁人﹐罰款600錢﹔唐代對於男子二十歲以上﹐女孩十五歲以上還沒有配對結婚的也要處罰。
  帝王為何如此積極地要求適婚男女及時成家呢﹖你想﹐適齡男女都不急著結婚生小孩﹐人丁缺乏﹐生產和戍邊靠誰啊﹖你不急﹐皇帝急!而且古代一直就認為「男有室女有家」後﹐陰陽調和了﹐人心才安然﹐社會才穩定和諧!男婚女嫁歷來就是家國大事。如今﹐戀愛自由﹐婚姻自由﹐泱泱大國﹐人丁也不缺乏﹐但如何轉變觀念﹐文明地促成適齡男女喜結良緣﹐還有待於國家、社會、民眾諸方共同努力。

TOP

發新話題
最近訪問的版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