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US28 » 台灣政治幫幫忙 » 「公文遺失」是鬥爭 美前官員嗆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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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ee9101 於 2011-4-12 13:36 發表 對阿 外國人憑什麼來管台灣的內政 還當台灣的立法委員呢 連解釋憲法的大法官都非得曾經是外國人才可以 全家大小都有美國國籍外加本身有綠卡的馬英九是不是該下台?
原帖由 wonder1806 於 2011-4-12 12:19 發表 以公司來說, 正版文件皆列管, 甚至只要與產品有關的討論, 不論是電話記錄或mail都需列管, 每年至少一次內部稽核, 客戶及外部稽核也會看此部分, 公文遺失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 就如前面網友所說, 美國很大嗎? ...
原帖由 jimmy0992 於 2011-4-14 12:42 發表 這位大大有發現文件會列管的事實,我先前在叧一篇文章中的回文有提到,若是在公司A在交接給B時,所有能夠統計列管的項目會照實陳列在交接簽收單上吧!!(這點應該不會有人有異議吧)而這也是馬總統為何之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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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uopp 於 2011-4-12 14:23 發表 對呀~外國人幹嘛干涉台灣內政 那個前面做了8年的 不是還去告美國 說他應該被視為美國政府官員。 雖然他曾經是中華民國總統, 但同時他也擔任美國軍方在台灣的政府管理人。」 那他算不算外國人,是不是也干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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