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規程︰
1. 各版規務必遵守,所以有關版規爭議,不包括在申訴範圍;
2. 避免出現濫用,如果會員有申訴,須獲得以上任何一位「委員」支持,才可以在「仲裁委員會」申訴仲裁;
3. 所有仲裁申請,將在一周內定奪,以投票決定結果並實行;
4.處理包括恢復原貼、賠償分數、置頂及加精華等。
所有不符合申訴規程的回貼,一概刪除。
#1214
........
另外如果檢舉怕對方偷改,可先截圖存檔
引用不算,因內容可由任何人隨意修改
#1185
並不是那名詞是可以用的,只是以我處理帖子時看到的為準
如果被檢舉的會員先改掉也沒辦法,這情形也遇過很多次了
而引用是不能當證明的,因為任何人都可以在中間修改任何字
如果下次有檢舉而又怕對方搶先偷改的,可以用截圖方式提出
這樣的話算是有力的實證,我們可以採納,就算被改過也以截圖為準~
如果有截圖下來就以此為準...
咱們馬政府對大陸的健保政策
是"專門針對中國"開放讓大陸配偶依親的人數
不管幾個甚至是前一段婚姻所生的子女
都只要繳2個人的健保費就可以了!
可不是針對所有國家喔!包含台灣本國人都沒有這項優惠喔!
所以扣掉配偶後!不管有幾個小孩都是繳交2個"子女"的保費就好
我想這規定的很清楚並沒有如你說的散佈謠言喔
原帖由 formal 於 2010-1-2 01:42 發表
為啥很多要申訴的都不看規定...
你第2帖就不符合第1項...
所以不回覆...
就算第1帖你要申訴我用主觀意識判定...
可以...
那第2項的支持委員呢...
是哪位...
看你滿腹冤屈的感覺...
我在這裡回覆你一下 ...
小F回應如下:
以下是我對該事件發表看法
該版友提出第八條之處
我以中華民國憲法中言論自由部分的希望版友進入主題後
能對於主題有相關內容回覆
而不是只針對回覆者的回應回覆
發帖者想與大家分享
回覆者是針對發帖者內容作為回覆
所以理因已發帖者內容回覆為主
其餘內容為輔
而多註解是希望不用太過侷限
但是尊重一下發帖者而只要少部分回覆主題即可
這是我希望大家對發帖者的尊重
此規定也行使了蠻長的一段時間
由於該板規是可以退回扣金
所以許多版友被扣金後都會最些許修改
站在以政治版管理的立場來說
版友願意配合修正
版主也願意快速退回扣金
目的只是要提醒違規者
而非處罰
簡單的方式就補上缺漏內容即可
回覆數點問題
由外星人版主之處理方式
版友認為有偏頗之嫌
我與外星人看法相同認定違規
是否版友也會認定我也是偏頗的???
這種預設立場或者先入為主的設定
我覺得不妥
如認定其他人也有違規請至申訴區檢舉
若比對之下真有偏頗
我們會立即改正
版友一無檢舉二就扣上版主有其他立場的帽子
會不會有失偏頗呢??
對於此事件我看完內容
外星人版主的處理方式並無甚麼錯誤
若要舉出其他人為何沒有處理
我必須說
回復的內容如此多
巡帖也未必每個內容都詳讀一番
若版友對於該內容也是違規之處
可否幫忙至申訴區檢舉
而非先扣帽子再說
對於該事件會請申訴版友依照板規第八條更正內容針對主題回復
在申請退回扣金
以上
感謝配合
委員會申訴規程︰
1. 各版規務必遵守,所以有關版規爭議,不包括在申訴範圍
http://www.plus28.com/thread-3113900-1-1.html
「仲裁委員會」的補充規定
2.對各區版規不服或不認同不在此申訴範圍內
3.如有申訴,請按照C管大的申訴格式提出,否則不受理
5.「仲裁委員會」是讓會員申訴所用,不可在帖中發表任何建議或感想
違者刪帖,再犯則以鬧版扣80金
原帖由 supra3000 於 2011-12-9 01:49 發表
申訴對象︰政治幫幫忙版區
申訴理據︰ 不恰當封貼與扣金80
申訴內容︰絲襪公會理事長喊「三隻小豬勝九義」魏平祺: 待客之道 http://www.plus28.com/viewthread.php?tid=4680698
魏平祺在會見蔡英文的時候承認有喊“三隻小豬勝九義”,與“蔡英文凍蒜”。並且於當場獻上三隻小豬與蔡主席合照。我有附上照片並且有當事人的說詞“待客之道”。政治幫幫忙禁止使用自由時報的報導。打壓新聞自由,鎮壓言論自由。
版主刪除理由為 6. -1.將政治人物之話語斷章取義、或任意散布謠言者,經檢舉並查核屬實者。
我認為這樣的處理是有顏色的處理事務。當事人魏平祺在很多報紙都已經承認有喊“蔡英文凍蒜”與“三隻小豬勝九義”,為什麼自由時報不可以報導說有人士解讀他由藍轉綠?今天擺明是歧視我引用的自由時報。當初高捷案當事人謝長廷不也是有當事人的澄清,結果勒,這個論壇上有沒有繼續狂熱討論?阿扁也是當事人說法在媒體澄清,結果勒,這個論壇有多少人在法庭未開審之前就即刻下污衊與抹黑的定論喊貪污?當時的情況不知道討論到多麼狂野熱情,相信有看過這個論壇帖子的人都知道。即使法院開庭了阿扁的當事人澄清不也一樣被批評與討論? 陳致中當時被媒體爆料沒有真憑實據的照片,請問這個論壇上面有多少人在當事人澄清無此事之後,對於此事的批評呢? 照這樣子的邏輯要求是打壓新聞媒體自由,鎮壓言論自由,不能以當事人承認發生過的事實闡述在帖子裡面,我想政治幫幫忙大概要關區。所以我個人可以理解為這是有顏色的差別待遇。
聯合報的報導:
為何在座談會喊出「三隻小豬勝九義」順口溜?魏平祺無奈地說,送給蔡英文的三隻小豬,是有人帶到會場,他是理事長,只好代表送上,接著有人喊「蔡英文凍蒜」及順口溜,他禮貌性跟著喊,沒特別的意義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6765496.shtml#ixzz1fv63Ag2u
原帖由 supra3000 於 2011-12-9 01:10 發表
申訴對象︰formal版主
申訴理據︰不恰當封帖回复與扣金80
申訴內容︰該文章的回复在2011-12-8 12:27 11樓
柿子大戰的政治陰謀 http://www.plus28.com/viewthread ... &extra=page%3D1
回复的 ...
原帖由 supra3000 於 2011-12-9 01:14 發表
申訴對象︰formal版主
申訴理據︰不恰當封帖與扣金80
申訴內容︰柿子大戰的政治陰謀 http://www.plus28.com/viewthread ... &extra=page%3D1
扣金的部分是這樣滴:
像現在整個農委會就是被罵“國王的人馬,馬政府的走狗”
4.禁止針對政治人物,黨派,國家,族群和會員和其家屬等有任何侮辱,謾罵,詛咒,輕蔑之詞句出現,包括無恥,笨蛋之各式無謂罵人名詞,僅容許如:無能,無知之負面形容詞,但需為討論內容作合理正當詮釋,不得無意義濫用,將姓名用錯誤字眼導致有侮辱性意味亦屬違規,違者扣80金並屏蔽帖子
(說明:如:笨蛋,無恥藍綠民(營)或無恥的某某都算違規,負面形容詞只能在敘述某件事出現,如:某某做些什麼事,讓人感覺到他無能之處~這樣是可以的,而無能的某某則屬違規...又如對某人用錯誤字眼如:動物,物品的牠或它或:林總統打成淋總統,王小明打成亡小明,這樣都算違規)
原帖由 supra3000 於 2011-12-9 17:51 發表
奇怪勒,我寫的很清楚。那我再仔細闡述一遍。
10樓的申訴是講說地方縣政府被立法院罵“丁丁”與疑問口氣“白痴嗎“。這裡被扣金與封帖,因為觸犯版規3與版規4。有這樣的版規沒問題,但是為什麼會有顏 ...
後來才有2位版主出來說”不可以用自由時報“
4.禁止針對政治人物,黨派,國家,族群和會員和其家屬等有任何侮辱,謾罵,詛咒,輕蔑之詞句出現,包括無恥,笨蛋之各式無謂罵人名詞,僅容許如:無能,無知之負面形容詞,但需為討論內容作合理正當詮釋,不得無意義濫用,將姓名用錯誤字眼導致有侮辱性意味亦屬違規,違者扣80金並屏蔽帖子
(說明:如:笨蛋,無恥藍綠民(營)或無恥的某某都算違規,負面形容詞只能在敘述某件事出現,如:某某做些什麼事,讓人感覺到他無能之處~這樣是可以的,而無能的某某則屬違規...又如對某人用錯誤字眼如:動物,物品的牠或它或:林總統打成淋總統,王小明打成亡小明,這樣都算違規)
請看上一樓熊版所示...
要提出申訴前請見本規定:
1. 各版規務必遵守,所以有關版規爭議,不包括在申訴範圍;
2. 避免出現濫用,如果會員有申訴,須獲得以上任何一位「委員」支持,才可以在「仲裁委員會」申訴仲裁
*未構成以上條件,所以本申訴無效,不予受理
要在本帖申訴請先看看規定好嗎?
別把這裡也當申訴區使用...
不然也只能合理認為又是來鬧版的..
歡迎光臨 PLUS28 (http://www.plus28.com/) | Powered by Discuz! 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