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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荒唐 公僕上班踩縫紉機

基隆地院上班做女紅案,工友記過,科長盧競合請辭,官長黃士元自請處分
2013-05-05╱蘋果日報╱第A8版╱要聞
荒唐公僕,上班踩縫紉機,把法院當家政班,「難怪觀感差」

【突發中心╱基隆報導】公務員果真不是一般人!基隆地方法院一名女職員,前天竟帶整台縫紉機到法院,利用上班時間在辦公室「噠噠噠」做女紅,同事看不下去拍照po臉書,抱怨「就是有這種人,大家才會對公務員的印象差」,但基隆地院昨獲悉後僅口頭告誡;學者痛斥法院做法,認為應修訂《公務員考績法》,對於惡意怠惰公務員予以降等,其主管連坐處分,才能遏止摸魚歪風。

(本報訊)基隆地院工友廖劉寶月攜帶縫紉機至辦公室使用,損及機關形象,該院鄭重致歉。
蘋果日報報導基隆地院一名女性工友攜帶縫紉機到法院,利用上班時間在辦公室作女紅乙事。經查係工友廖劉寶月於5月3日(星期五)中午休息時間所為。因法院獲悉已逾下班時間,適逢假日不及召開內部會議懲處,已由書記官長以電話先予口頭告誡,並於今日(5月6日)上午上班後立即召開考績委員會及主管會議,檢討疏失責任,並對工友廖劉寶月予以記過一次處分,總務科長盧競合請辭主管獲准,書記官長黃士元並自請處分。

對於該名工友之失當行為,院長蔡崇義獲悉後相當自責,並表示身為人民公僕,本即應忠於職守、積極工作,地院平日即三令五申不得攜帶私人用品至辦公室使用,並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詎料該名工友仍攜帶縫紉機至法院,甚至因使用影響同仁午休及工作之行為,應予課責,其主管亦應予連帶處分。
對於此一事件損及機關形象,造成社會觀感不佳,地院在此致上最深切的歉意。地院自當檢討改進,並負起督促責任,鞭策所屬同仁克盡本分,更感謝各界的指正及監督。
http://hanreporter.blogspot.tw/2013/05/blog-post_1520.html

此新聞要更正,此人是工友,能到公家機關當工友也非人人進的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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