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123
發新話題
打印

[國事論談] 廢死跟反廢死

廢死跟反廢死

女童割喉案後...這議題聲浪越來越大了

個人淺見如下(個人贊成死刑)

首先從扁政府談起..在那時空之下..人民都知道潮廢死目標邁進..

但治安偶有敗壞..不至於失衡..所以人民並不支持或反對

馬政府也朝此目標邁進..簽了2公約..也並未引起人民反對聲浪很大

其實都是立意良善...起初也並無不妥

只是近年來越來越多殘忍手法兇殺案...而再度起台灣人民正視

社會秩序有失衡之虞...我認為適度恢復死刑確有其必要

當湯姆熊割童案..兇手說殺1~2人不會死..

確實也沒判死..

就兇手所言..我是否能定義為..因為沒死刑..所以我殺1~2人無所謂..

北投割童案..也是個小孬孬...不敢死..只想吃免費牢飯.

是否因為沒死刑才造成這兩起悲劇?..我是這麼認知的...

蔡正元個人雖不喜歡..也知道他抓到人心議題發揮...

但若是他以此為目標努力..我是不在意是否作秀

作對的事情..我比較在意..即便他抓到發揮舞台..他若夠聰明...這是他起死回生唯一機會
(恢復死刑給他個舞台並不過分)..聯署沒過..只有4立委買單(暫定為套招)..後續他搞真搞假再觀察

最後要說的是..

某些廢死贊成者說有死刑也無法遏止犯罪..這是沒錯..

但有死刑能遏止一些像割童案這種小孬孬的心態..

廢死可以是目標..普世價值..

但社會秩序失衡時...手段比目標來的重要..

這兩者其實是息息相關的.

民進黨小心翻船...

這議題無黨派主義者都知道國-跟-民兩黨都有責任..
兩黨者互咬個人不會買單認同..

所以不會仰望馬政府...重要的是未來

有資格者發言為小英或是洪秀柱(暫定)

8成的挺死刑民意能反應多少選票...卻也不容小覷

對洪秀柱而言多了個籌碼...若他能加以個人優點..
(台灣缺少氣魄性領袖帶領..這是是事實...小辣椒說一不二個性..只要發揮得當..或有一博機會)

氣魄在小英身上看不出來..面對女童慘案..你可以看到學者的冰冷(跟馬一個樣)

雖然個人會投小英...但是洪秀柱怎表現...也會讓我改投小辣椒



..

TOP

言論主張

是自由與平等的權利


但...

時機點很重要




家屬,在.....悲痛不已之際


廢死聯盟,於此時

不論,被動或主動表態


主張

對兇手有利的言論

肯定是......過街老鼠了


台灣

能否徹底執行無期徒刑

.........


很是值得懷疑的....


[ 本帖最後由 貪心鬼 於 2015-6-4 02:24 編輯 ]

TOP

一樣是泯滅人性為什麼正常人判死刑.精神病者可以免死?

TOP

引用:
原帖由 貪心鬼 於 2015-6-3 21:38 發表
廢死聯盟,於此時
不論,被動或主動表態
主張
對兇手有利的言論
肯定是......過街老鼠了
廢死盟廢死卻無法說服大眾..論點看法南轅北轍

今天看到徐佳青上電視..說北頭殺童案主嫌...主嫌就是一心求死..那不是順他意了...

胡扯啥鬼東西..

我怎麼看都認為他是個小孬孬...

報警自首...身無分文...湯姆熊殺童案未判死..

我怎都看成兩者相關...只為吃免錢飯...
(若有死刑這兩個傢伙哪敢殺童...可以退而求其次犯別的案...至少不是殺人)

對照朱學恆支持死刑..鏡頭刻意照朱猛搖頭樣...

民進黨諸君..勇說出理念..個人是予以認同...

但能否通過民意考驗..現階段是絕無可能!!

[ 本帖最後由 s94063s 於 2015-6-4 15:03 編輯 ]

TOP

我是覺得 亂世用重典   要處重刑     

殺童  直接判死  然後用凌遲的方式    看看誰還敢再犯

廢死的用意 雖說是怕有冤獄之類的狀況~~~
但是現行犯  判決死刑確定˙就盡快執行  
不要在一直拖   浪費國家資源   

但現在的法令就是
用我們繳的稅金在養罪犯

死刑變無期  無期之後關各十幾二十年 就可以假釋  
然後罪犯出獄之後在繼續犯罪  哪倒楣的會是誰

所以 我覺得 死刑絕對有必要執行  
一但死刑確定 就要盡快執行

TOP

回復 5# kaewen 的帖子

我個人同意你的論點,但我更期望法規能定得更明確,像泯滅人性的這些人,就該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他怎麼殺害人的,就該怎麼被處死。
夢想沒有極限,堅持就能實現

TOP

首先,在臺灣不是殺一人不會被判死,目前不少死刑犯殺的人只有一人,也一樣被判死刑,重點是在行凶的動機、手段、犯後的態度,所以認為在目前的臺灣殺一人不會死本來就是一種錯誤的認知。

其次,目前較有名的幾位凶殘的隨機殺人犯,都是在2010年以後犯案的,也就是臺灣恢復執行死刑以後。所以哪來沒有死刑才出現殺人魔這種誤解?
換句話說,即使臺灣恢復執行死刑了,犯下極度重罪的人可能會被判死刑槍決,我們還是出現了曾文欽,還是出現了鄭捷,還是出現了龔重安,所以死刑真的能阻止割童案發生?從事實上來看,完全是不可能的。

TOP

我只有一種觀點:殺人償命是普世價值
廢死聯盟是最可惡的邪惡聯盟 喜歡告洋狀出賣台灣成就自己
只會在那邊機機歪歪 挾歐盟自重
看到自由時報跟民進黨的政客的說詞 還是在搞政治鬥爭
推給馬英九數落馬英九就對了 那管你多數人尤其是受害者家屬的感受
馬英九政府也太軟弱 槍決一個也是要被這些不食人間煙火的人修理
不如一次解決就好 拖拖拉拉的施政態度 難怪支持你的人都反感
民調低只能怪自己

TOP

廢死聯盟最常說【死刑不能嚇阻犯罪】,我不懂了,嚇阻犯罪的不是刑法嗎,而當刑法都無法嚇阻的人自然就是死刑犯了啊,規定就在那,你不去做違反的行為會被槍決嗎,拿以前冤獄的例子然後套用到全部死刑犯身上,這符合嗎?沒執行死刑的國家就有嚇阻到犯罪嗎?廢死聯盟口口聲聲說人權,那死者的人權呢,還有家屬哩。等廢死聯盟拿出有利的具體事證來證明臺灣適合廢死,那時才是討論死刑存廢的時機。
夢想沒有極限,堅持就能實現

TOP

引用:
原帖由 懶懶的人 於 2015-6-6 08:27 發表
首先,在臺灣不是殺一人不會被判死,目前不少死刑犯殺的人只有一人,也一樣被判死刑,重點是在行凶的動機、手段、犯後的態度,所以認為在目前的臺灣殺一人不會死本來就是一種錯誤的認知。

其次,目前較有名的幾位凶殘的隨機殺人犯,都是在2010年以後犯案的,也就是臺灣恢復執行死刑以後。所以哪來沒有死刑才出現殺人魔這種誤解?
換句話說,即使臺灣恢復執行死刑了,犯下極度重罪的人可能會被判死刑槍決,我們還是出現了曾文欽,還是出現了鄭捷,還是出現了龔重安,所以死刑真的能阻止割童案發生?從事實上來看,完全是不可能的。
死刑防範重大刑案犯罪率沒能100%
如果沒有死刑的防範重大刑案犯罪能有多高出有死刑之下的重大刑案犯罪率你能提出一個數據嗎?
請注意我說的是重大刑案犯罪率而不是廢死聯盟說的犯罪率
廢死聯盟提出的犯罪率並不單只有重大刑案的統計還包含著本身本就不會被判死刑的偷竊,強盜,煙毒,傷害,經濟犯......林林總總的
廢死國家的犯罪率的下降,並不表示重大刑案的犯罪率與凶殘度跟著下降
其實台灣近年來會有較多的重大刑案發生,其實並非全然因為誤解殺一兩人不會判死
最主要在於被判死刑之後也遲遲不會被執行,更有可能因為廢死之後而還能假釋出獄
畢竟台灣沒有真正的無期徒刑,無期徒刑也是較長刑度的有期徒刑
監獄也人滿為患還要給受刑人維持一定的生活條件~都是所費不貲
所以台灣只要刑期到了符合申請假釋的時間,通常都會通過假釋哪管你服刑表現優不優良有沒有悔意
如果假釋的人真有悔意又哪會有再犯的人,譬如性侵犯與偷竊犯的再犯率相當高
而台灣判處死刑定讞的流程相當長,譬如台南小男童割喉案,八里媽媽嘴雙屍案
或是如現行犯完全罪證確著的鄭捷捷運殺人案
到現在都還沒到死刑定讞不得再上訴的階段
且判死刑確定後遲遲不被執行
10多年前重大刑案犯罪者譬如陳金火,廣德強2003年犯案2007年判決定讞,一直到2012年底台南小男童割喉案發生後才被執行
所以在台灣殺人只是可能被判死刑不是必然被判死刑,判死刑定讞的流程長且不一定必然被執行
這才是讓一些後來重大刑案犯罪者心存僥倖任意妄為的最大因素

TOP

個人是覺得就像廢死聯盟說的死刑是沒辦法解決問題的
但這些廢死聯盟或許不知道死刑本來就不是要用來解決事情的…
(人都槍斃了你還會期望他會改過自新@@?!,那還真是見鬼了~~~~>_<")

死刑確實不能解決問題但死刑可以用來警示有意犯罪者
為惡(犯罪)的代價極其高昂
遏惡於無形
特別是當人民有殺一個人不會被判死的這種扭曲想法時,更該立即予以導正!
總不能把有意犯罪的人都抓去電擊直到他到下意識都還是規規矩矩的不是嗎…
雖然在制約的動物實驗中有時是會這樣做啦…
但對於同為人族的犯罪者,能夠?

大家會支持,針對監獄裡犯罪受刑人予以微電擊直到他下意識都不敢做壞事後再放出來@@??
這樣改天會不會全台臨時限電啊~_~


當你不尊重其他人的生命權時,基於相同的原因別人也無需在意你的生命權是否獲得保障不是嗎?
別人的命只是草,你的命才是命@@??(不過個人講這句話貌似不怎有說服力就是了…)
然後即然不是人就沒必要拿“人”該遵守的法則去規範它!;好比人魔(這是新的物種? ^^)

況且不是每個案件的最重量刑能達到死刑的層級!
所以“有幸”被判死的,應該也算是獲得了另類的“榮耀”吧…

黑幫裡不是有個潛規則
有被關過的才是真正的老大…
只是這些有機會角逐“頂級”老大之位的提名者大抵是不及與會出席領獎典禮罷了



熊支持不該對“”施予死刑的責罰 ^__^
其實我是熊 我是熊 我是 熊 哈哈哈哈 吼~

TOP

版面也是社會上的一種縮影..

從回文者態度觀來...

8成支持死刑不是沒來由的..

鄭捷跟死刑無關..這點應該沒人有異議

龔重安卻是有疑異的..

身無分文..是否想吃免錢飯?

殺人自首...說有聲音叫他殺人...
自首可減刑...有聲音叫他殺人也可能某程度逃避刑

以避免死刑之刑度

甚至湯姆熊案未判死..該嫌是否知情?

該嫌跟死刑有無關聯疑點甚多...

w大最後一句大概就是挺死刑最重要的因素

TOP

引用:
原帖由 whyjkw 於 2015-6-6 12:59 發表

死刑防範重大刑案犯罪率沒能100%
如果沒有死刑的防範重大刑案犯罪能有多高出有死刑之下的重大刑案犯罪率你能提出一個數據嗎?
請注意我說的是重大刑案犯罪率而不是廢死聯盟說的犯罪率
廢死聯盟提出的犯罪率並不單 ...
一、臺灣並沒有這方面的數據,因為臺灣至今並沒有真正的廢除死刑。
但是以其他國家廢死之後來看,並沒有因為廢除死刑之後重大案件發生率暴增的情形。同樣的,也沒有任何數據證明死刑有效遏阻了重大犯罪的發生。
所以說死刑與犯罪率的關係,基本上來說並非正相關,要靠死刑來阻止刑案發生本身就是個缺乏事證支持的理論。


二、如果如你所言,臺灣近年來重大案件發生是因為死刑遲不執行,那麼理論上,應該在暫停執行死刑的那幾年內,出現重大犯罪的高峰,因為那時候並沒有實際執行死刑,而被判死刑的有很高的機率可以免死,犯罪者更應該心存僥倖才是。
但是實際上呢,如前面所言,最近這幾件轟動社會的重案,都是發生在恢復執行死刑之後,從這角度來看,所謂的因為死刑遲不執行造成重大刑案的發生,一樣是沒有根據的。

三、目前我國的犯罪矯正工作做得不好,應該說是極差。
我國目前對犯罪的人的做法就是抓去關,關起來後就不管他了,所謂的感化、矯治都幾乎是形同虛設。
所以才會有小案關完出來犯大案,大案關完出來犯重案的現象。
因此,在我國要預防重大犯罪的發生,矯正工作的改善實是相當重要的一環。
但是實際上,在我國,卻很少人關心這一部份,在位者不關心,因為這裡撈不到錢、拿不到選票,民眾也不關心,因為只要有人被判死,民眾就覺得正義被伸張了,絲毫不在意犯罪發生的原因、動機及未來可能發生的潛在者。
少數在關心的,就是現在被罵到臭頭的人權團體。

對的,就是一樣支持反對死刑的那批人,才是長期在推動獄政改革的人。

可以預見的是,在這波死刑執行後,大概在吵個幾天,這次割童案的關心程度將隨著新聞熱度的降低而消失,而一切原本應該要改善、要實行的相關措施,也很可能隨著原地踏步或停擺,如同往常一樣,一直到下一次的悲劇發生。

TOP

引用:
原帖由 懶懶的人 於 2015-6-6 14:35 發表

一、臺灣並沒有這方面的數據,因為臺灣至今並沒有真正的廢除死刑。
但是以其他國家廢死之後來看,並沒有因為廢除死刑之後重大案件發生率暴增的情形。同樣的,也沒有任何數據證明死刑有效遏阻了重大犯罪的發生。
所以說死刑與犯罪率的關係,基本上來說並非正相關,要靠死刑來阻止刑案發生本身就是個缺乏事證支持的理論。


二、如果如你所言,臺灣近年來重大案件發生是因為死刑遲不執行,那麼理論上,應該在暫停執行死刑的那幾年內,出現重大犯罪的高峰,因為那時候並沒有實際執行死刑,而被判死刑的有很高的機率可以免死,犯罪者更應該心存僥倖才是。
但是實際上呢,如前面所言,最近這幾件轟動社會的重案,都是發生在恢復執行死刑之後,從這角度來看,所謂的因為死刑遲不執行造成重大刑案的發生,一樣是沒有根據的。

三、目前我國的犯罪矯正工作做得不好,應該說是極差。
我國目前對犯罪的人的做法就是抓去關,關起來後就不管他了,所謂的感化、矯治都幾乎是形同虛設。
所以才會有小案關完出來犯大案,大案關完出來犯重案的現象。
因此,在我國要預防重大犯罪的發生,矯正工作的改善實是相當重要的一環。
但是實際上,在我國,卻很少人關心這一部份,在位者不關心,因為這裡撈不到錢、拿不到選票,民眾也不關心,因為只要有人被判死,民眾就覺得正義被伸張了,絲毫不在意犯罪發生的原因、動機及未來可能發生的潛在者。
少數在關心的,就是現在被罵到臭頭的人權團體。

對的,就是一樣支持反對死刑的那批人,才是長期在推動獄政改革的人。

可以預見的是,在這波死刑執行後,大概在吵個幾天,這次割童案的關心程度將隨著新聞熱度的降低而消失,而一切原本應該要改善、要實行的相關措施,也很可能隨著原地踏步或停擺,如同往常一樣,一直到下一次的悲劇發生。
一.因為如你所說大家都沒有這方面數據所以廢死聯盟要以他們說的理論來廢死刑立基點就沒有了
至於沒有案件爆增的現象~但每個殺人案件的傷亡數與殘虐度有無擴大的趨向呢?
譬如加拿大1976年,廢除死刑1989年魁北克省蒙特利爾大學工學院槍擊案造成14名女性死亡,另有多人受傷。槍擊案兇手萊皮納說是女人導致他的人生失敗,他行兇後開槍自殺。
而後加強管制槍枝,或是如廢死聯盟所提的從根本解決犯罪原因云云,從1976年到現在2015年,廢死近30年了,加拿大校園槍擊案依然頻傳,原因為何?30年的耕耘為何不能有效減少?
而死刑的存在是台灣社會文化與法律目前對於重大刑案處以相對極刑的最大公約數
這是一個社會文化形成已久的基本道理欠債還錢,殺人償命,如要推翻先要拿出更好的硬道理與事實來說服社會大眾
死刑的存在是以公為主,而如沒有公的法律死刑以報極惡,更可能因受害民怨或是害怕成為下個受害者衍變成私刑的非法正義
至於二.死刑不執行的幾年並沒有顯著的達到高峰?
你覺得需要多少時間醞釀讓人開始普遍性覺得台灣殺人也不會被判死或是被執行死刑的感覺~進而達到高峰?
我覺得因為既然沒廢止死刑又不一定判死,且死刑判決確定4~5年也不見得會被執行,現在就是開始在強力發酵的時間了
而非一開始不執行死刑馬上就開始無差別的殺人,許多負面的行為都是會經由現實環境改變觀察醞釀
而就算現在恢復執行某些死刑也並非全面執行,原死刑定讞者有54人,上一波執行已經是400多天之前只執行6人
這一波執行6人,目前還有42位沒有新證據證明是誤判的死刑定讞者還未執行
這都是這兩年就算死刑恢復小部分執行也無法明顯遏阻重大刑事殺人犯罪
而不管有無辦法有效遏阻重大刑事殺人案,死刑的存在與確實執行能讓罪罰相當,善未必報但惡有惡報
刑罰的重點在於最大限度的改善不良的環境,譬如戴安全帽的出現與汽車駕駛座有安全帶有多久歷史了
在台灣政府善意宣導了幾10年就是成效不彰
定下罰則罰個500,1200的在大台北地區強力執行絕不放縱,整個行車安全觀念馬上改變,還是我行我素的就是認罰~~
當台北已經幾乎看不到騎機車不戴安全帽的但到了南部或是山區還是到處可見不戴安全帽的,差別就在是否確實嚴格的執行
就好像執行加強酒駕的罰則,雖無法杜絕酒駕肇禍但確實也減少很多很多的酒駕這就是這些罰則存在的價值,至少我認識的親朋好友都不再酒駕了
死刑的存在與確實執行也是相同道理
而第三.矯正犯罪做得不好是一個原因導致再犯率高,而會被處已極刑的人代表著他已經失去做為人存在於社會的價值~這是兩碼子事
而相同的道理,既然你也認為台灣的矯正一般犯罪的工作做得極差,再犯率如此的高
而相關矯正教育也非紙上談兵一蹴可及,加拿大廢死了30年對改善校園槍擊案也沒有顯著成效
那台灣又有何條件廢死讓這些重大刑案犯罪者輕易的再回到社會
而且沒人說不需要研究更深層犯罪成因,盡可能改變消除重大犯罪的因素,只是這跟有無死刑完全是兩回事

PS:並且依照我的觀察越研究犯罪心理學相關的研究報告越多,社會重大刑事案件的發生就是越凶殘
所謂的仿傚犯罪者在現今社會是越來越明顯的增加

[ 本帖最後由 whyjkw 於 2015-6-6 16:25 編輯 ]

TOP

引用:
原帖由 whyjkw 於 2015-6-6 16:16 發表


一.因為如你所說大家都沒有這方面數據所以廢死聯盟要以他們說的理論來廢死刑立基點就沒有了
至於沒有案件爆增的現象~但每個殺人案件的傷亡數與殘虐度有無擴大的趨向呢?
譬如加拿大1976年,廢除死刑1989年魁北克 ...
我並沒有加拿大校園槍擊事件等資料,無法確認是否真的如你所說因為廢除死刑而造成槍擊事件頻傳。
但是如果搜尋校園槍擊事件的話,找到的結果是發生最多次的是美國,第二多的是中國,而這二個國家卻都是還有死刑並執行的國家。

所以加拿大真的因為廢死而造成校園槍擊事件?我個人不認為你下的結論是正確的。

的確,死刑的存在是台灣社會文化與法律目前對於重大刑案處以相對極刑的最大公約數,但是現在的問題是,死刑的存在是否如一般人心中所想的那麼有效?它確實有繼續存在的必要?
這才是目前死刑存廢爭議要討論的重點。

二、那你認為需要幾年來醞釀呢?

如果數據顯示你認為不足以證明死刑執不執行與重大刑案發生沒有正相關,那麼同樣的,你也無法證明重大刑案的發生是因為死刑的遲緩。
畢竟自從2010年恢復執行死刑後,臺灣每年都有執行死刑,也都有人被判死,你要認為這種情形下還有人會相信自己不會被執行死刑而犯下重案,這是違反常理的,畢竟現況是會被判死,除非平反否則關多久都會執行。

P.S.剩下尚未執行的死刑犯中,真的是完全無疑義的嗎?我建議你耐著性子去看一些廢死團體正在搶救的死刑犯,他們的故事和判決的始末,了解一下。

另外,我很同意法律的公平執行對治安的正面幫助,但這和死刑存在的必要無涉。

三、我想你忽略了我上一篇提到的一個重點,目前社會面對這類治安問題的想法就是殺人了事,而不願意面對我們矯正制度上的缺失與不足。
如果社會一直圍繞在這樣的氛圍下,又如何能夠真正的改善我國的矯正制度?

就如同我在另一欄提到的,挪威人面對悲劇時,關注的重點在如何撫平被害者家屬的傷痛,而臺灣人關注的重點卻是如何殘忍的殺死加害者。
我認為,目前臺灣死刑的存在,及執行,遮掩了許多潛藏的社會問題,如果沒有廢除死刑,人民不會真正的把目光投注在真正的問題上,那麼問題一直存在,悲劇也會一直發生。

TOP

電視上看到廢死跟反廢死對峙...

新聞刻意照了某位反廢死的話..

(廢死者哪一位家屬曾受到殺害者請站出來)!!

這令我想起某日新聞..說的是一位日本人從廢死到挺死刑者之轉折

該名不知是律師還是法官忘了....

本來是廢死支持者...直到某日..他小孩被殘忍殺害...

這時他才驚覺原來是這麼的深刻..痛苦...

從此力挺死刑不遺餘力~!!

其實廢死跟反廢死爭論原點在於

加害者根被害者人權...

正如一開始說的...看法南轅北轍...

即...無共識就不會是溝通的開始...

論點方面誰也不能接受哪一方..是肯定的...

最後只能口水後...事情還是原點....

國外民情不同於台灣...各國做法不一...

參考取捨之間拿捏難以服眾...

例如有人認為鞭刑也很好...(若真的會我也會贊成喔)xd

正如參考各國優缺點之拿捏...

不管是新加坡抑或挪威都是

法律在於伸張正義...正義的爭論點也是

受害者誰能幫他說...我不想死...加害者可以有人發聲...

當這點完全無法取得共識...多談並無義!!

最重要的挺死刑者是完全站在受害者角度...家屬的悲傷感同身受..

[ 本帖最後由 s94063s 於 2015-6-6 19:05 編輯 ]

TOP

引用:
原帖由 懶懶的人 於 2015-6-6 18:12 發表


我並沒有加拿大校園槍擊事件等資料,無法確認是否真的如你所說因為廢除死刑而造成槍擊事件頻傳。
但是如果搜尋校園槍擊事件的話,找到的結果是發生最多次的是美國,第二多的是中國,而這二個國家卻都是還有死刑 ...
其實廢死聯盟的論述也都只有這樣而已."死刑不能阻止重大刑案發生"
可是另一個事實是"廢死也沒有阻止重大刑案發生"
你可以搜尋一下挪威的"烏托亞島槍擊事件",芬蘭的"約凱拉校園槍擊事件"
或是直接搜尋"歐洲槍擊"也可以找到一大堆,這些國家不都沒有死刑嗎?
廢死聯盟為什麼不正視這一點事實?因為他們根本沒有解決的辦法

叫他們輔導重刑犯,他們會說"這必須交由專業",意思就是他們沒有本事
想輔導犯人我可以接受,畢竟我也不是殺人狂,但是憑什麼要社會上所有人共同測試輔導結果?
輔導成功那就還好,如果輔導失敗的話,是哪個倒楣的要被殺掉?我怕是我認識的人

叫他們提出配套措施,他們會說"這是政府的責任",意思就是說他們沒有配套措施
想廢死的是他們,不想負責任的也是他們,坦白說我不接受這種做法,就好像一堆人反核
卻不願意共同以實際行動支持綠能的研發,最後卻要所有人一起承擔後果

叫他們自己出錢養犯人,他們會說"犯人自食其力不需要人養",意思就是說他們不想養
監獄要不要水電?要不要人管理?要不要空間收容?飲食要不要花錢買?要不要賠償受害者家屬?都要
問題來了!他們付得起這些開銷嗎?我很懷疑,如果付不起呢?那我們憑什麼要幫他們付?到底是懲罰誰啊?

廢死聯盟要配套措施嗎?我提一個初步
1.終身奴隸:判刑確定後不再擁有公民身分(人間蒸發),期間沒有假釋權以及探監權.年限:到死為止
2.所有重刑犯一率剝奪所有憲法給予的權利,包含平等權和醫療權
3.所有重刑犯每天早上0600起床開始工作(手工類或其他),晚上2100就寢,三餐各30分鐘,例假日不休.
4.所有收入扣除水電後,60%交給受害者家屬,30%支付管理人員薪資,剩餘部分扣除房租和飲食費後全數併入公益團體

TOP

引用:
原帖由 懶懶的人 於 2015-6-6 18:12 發表


我並沒有加拿大校園槍擊事件等資料,無法確認是否真的如你所說因為廢除死刑而造成槍擊事件頻傳。
但是如果搜尋校園槍擊事件的話,找到的結果是發生最多次的是美國,第二多的是中國,而這二個國家卻都是還有死刑 ...
你不是說廢話嗎?你質疑死刑無法完全解決槍擊案
要你舉例加拿大廢死能解決所謂的槍擊案頻傳現實上更舉例不出
而這就是台灣廢死團體給一些心存僥倖的死刑犯的認知
https://tw.news.yahoo.com/%E6%B2%92%E7%AD%89%E5%88%B0%E5%BB%A2%E6%AD%BB%E9%87%8B%E6%86%B2-%E7%8E%8B%E8%A3%95%E9%9A%86%E6%80%A8%E4%B8%8D%E5%85%AC-215009317.html
據了解,王裕隆表示曾對死刑定讞一事向大法官聲請釋憲,還沒釋憲就執法,是違憲;雖然自己做錯,但原本寄望廢死聯盟可幫免除死刑,且當初很多證據沒查,對司法不公也感到遺憾。
屏東警察局高樹分駐所前副所長王裕隆5年前在高市連殺2女,被判死刑~~
王本身就是執法人員難道還會有誤解台灣非廢死國家嗎?有承認連殺兩女的錯誤嗎?
所謂的承認錯誤是甚麼?所謂的司法不公是甚麼?
還有其他42人死刑定讞犯還沒執行就先執行他的嗎?所以司法不公嗎?
再者不要問我有沒有了解那些死刑犯的問題,司法判決就由司法途徑救濟
如死刑犯確有無殺人的錯判疑義請盡量去做,更9審也能救回來
拿出證據來推翻判決,無法推翻故意殺人之事實依法判處死刑定讞,並執行槍決何來的不公

你才忽略了廢死團體真正的理盲處
死刑的存廢並不影響你說的深切制度面公平公正且確實執行
而不是廢死團體想的想改變制度面的公平公正先以廢除死刑為前提~
一個醫師的比喻可證明這個論述,一個惡性腫瘤癌症病患,除了接受化療外也要同時接受切除惡性腫瘤的手術
這兩個治療方式並不互相違逆而是相輔相成的
現實是你承認了8成的人認為死刑不可廢,覺得對有遏止犯罪有積極正面的效果,不然就不會有8成的人認為死刑不可廢
而且既然你認為公平確實的執行法律有助於治安正面的提升
死刑也是目前台灣的現行法律判罰之一,只要是公平公正的判決確實的執行就會有助於治安的提升
哪來的死刑只是殺人了事?
那我更可以說你們漠視死刑也是公平公正的法律判罰之一,執意只求不公不義的廢死就好
其他更深的問題也一概不管
因為對廢死者來說這些都是政府與反廢死者或是被害家屬的事
民怨反彈威脅廢死團體就馬上搬家,講白一點的就是只敢躲在被害者的身後唱高調
一旦自己身受威脅時就趕快找別的洞躲
如果說廢死團體不是唱高調有能力解決這些被害者或是降低解決殺人案
以後就沒有被害者,自然就不會有加害者
沒有該死的人哪還需要廢死團體出來沽名釣譽的救那些被法律公平公正判決的該死而不死之殺人犯~
希望廢死者不需要在這邊死撐嘴砲拿出實績出來改變環境,不然在台灣就是8成的人反廢死

TOP

引用:
原帖由 whyjkw 於 2015-6-6 20:59 發表

你不是說廢話嗎?你質疑死刑無法完全解決槍擊案
要你舉例加拿大廢死能解決所謂的槍擊案頻傳現實上更舉例不出
而這就是台灣廢死團體給一些心存僥倖的死刑犯的認知
https://tw.news.yahoo.com/%E6%B2%92%E7%AD%89% ...
嗯,我有說過廢死可以解決槍擊案問題嗎?
我相信也沒有廢死團體的成員有主張過廢死可以使治安更好。
為什麼你會有這樣錯誤的認知呢?


以個人對臺灣媒體的認知,媒體的話聽聽就好。
再者,即使是真的,也是很正常的,今天如果有一把槍抵在你的頭上,相信你也有很多平常不會做的原則都願意打破的吧。
更何況,王姓死囚是因為認為自己不會判死才犯案的嗎?應該不是吧,所以你舉這個例子,能證明你的論點?

你如果要拿醫療來舉例,那我認為死刑就像嗎啡,本身不具備任何療效,只是用來當強力止痛劑,真正的治療有賴其他的醫療行為。
但是現今的社會拿死刑來當萬靈丹,不痛了,以為病就好了,卻沒有任何進一步的醫療行為,長期下來,只是會讓社會病得更深、更重。
就拿上一篇提到的矯正行為好了,其實早在恢復死刑執行時,就被提出來要求改進,可是4年過去了,有什麼改變嗎?
只有在每次死刑執行時,大家爭論廢死問題時,拿出來講,大家一致同意要改,然後呢,死刑執行完畢,多數人也不再關心,只剩下人權團體繼續推動、奔走,可是民眾還有誰在意?
4年來每次執行死刑,每次拿出來講,每次都無疾而終,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是要到何時,大家才會發現到,這問題的重要?
如果繼續如以往一樣,每次發生重大案件就槍斃幾個人交差,要何時,我們才能認知到,這不是解決治安問題的對策?

TOP

個人是覺得在討論該不該廢死之前或者應該先討論死刑或者刑罰的用意何在
死刑or刑罰的用意是在懲罰?
非也!

或許刑罰的用意有部份是屬於懲罰,但更大的用意在於保障(護)守法之人以及讓犯法之人了解自己的過錯甚至讓有意犯法之人有所警惕
對於主張廢死的人來言大抵就像個人在上一篇回復裡說的
人都被槍斃了還有悔改的機會?


這個社會並不會也不該圍繞在少數人的身上打轉
亦或者死刑確實是奪去了犯嫌的生命權,但死刑也保障了廣大的其他人民的權益不再受到嚴重的侵蝕的可能,而且這個可能的實踐性(或然率)是極高的可能!
補一下個人在上篇說的
一個犯嫌會被判到死刑的絕對不是他長的醜,也不會因為他家太窮沒錢請律師(以前或許有可能但現在有法扶…)
還能被判處極刑的絕大多數都是犯下極其殘忍的惡行!
或者說這些被判死刑的有那一個是乖寶寶?



如果今天全面廢除死刑是否代表今天我想看紅水飛灑就能隨時看到
喜歡看煙火的能隨心所欲的辦個盛大的炸彈煙火秀~
喜歡聆聽美妙的哀號交響樂的,生化毒氣是你的最佳選擇~
 (喔~~太舒服了,全身蘇軟,天籟~~;我以前的最愛-.-真是美妙的啊啊聲~)



最後有句老話:備 而 不 用
若所有的人都是安份守己的,那死刑也不過是一個被擺放在法典裡的裝飾品…


在質疑死刑太殘忍之前
該先自省的是為何會這麼殘忍的刑罰會被使用!

都是別人的錯~~~!
 試問那你又做了什麼事?
我家的小孩很乖(?)
 錯!你家小孩很~壞~壞~壞~~!至少比其他同儕們壞多了!
其實我是熊 我是熊 我是 熊 哈哈哈哈 吼~

TOP

 52 123
發新話題
最近訪問的版塊